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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信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支队防火处在接到城市各区消防大队审核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后 10 天内,即派分管参谋进行勘察、审核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报防火处长,支队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收取费,然后由防火处内勤负责填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此外,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各地均制定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逐年增长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保障标准,消防部门的所有业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中央和地方消防经费投入年增幅达到25%以上,2011年消防经费总额超过416亿元。 为改善消防基础建设,各地把消防队(站)、消火栓、消防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建设等纳入政府工作考评。3年中,全国新建消防队(站)1200多个,新增消火栓20多万个,新购消防车辆6200多辆;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队员接近16万人,成为公安消防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 各地公安消防部队把队伍建设作为践行“三句话”总要求的根本来抓,着力打造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 为坚定理想信念,各地持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三句话”总要求已成为广大消防官兵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追求。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无论是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还是灭火救援战斗;无论是抢险救灾,还是处理突发事件,都坚决服从各级党委、政府调遣,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政治本色。 与此同时,各地广泛开展大教育大培训,对所有团以上干部、所有基层干部进行轮训,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3年中,共有近万名地方大学生入警,5500多名士兵提干。